无证切割制冷管线作业,9人被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22-09-05

来源:暖通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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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杭州一物流废弃冷库发生火灾。

经查,起火原因为无证作业违章切割制冷管线、熔渣引燃管线外保温材料所致。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9人被行政拘留。

《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胡某因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气焊作业,直接造成火灾,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汪某因明知赵某等人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而指使其作业,被行政拘留十二日。

赵某等3人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作业被行政拘留二日。

潘某因明知苏某等人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而指使其作业,并为气焊作业运送氧气,被行政拘留十日。

苏某等3人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作业被行政拘留二日。

电焊气割存在安全风险,需要经过安全培训、考核,持有特种作业证的专业人员来操作,否则,就会容易造成事故。

电焊 、气焊的焊点温度通常可达3600—6000℃,焊接时有大量火花高温焊渣飞溅,其焊接过的构件温度也很高,如落在可燃物上容易引起可燃物燃烧和火灾。有些制冷管线外保温材料易燃,进行切割电焊等操作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安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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