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全面淘汰高污染燃煤炉具,实现高效、节能、清洁炉具全覆盖

发布时间:2023-12-06

来源:暖通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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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出,推动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打造全域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生态技术、减碳技术和增汇型技术推广应用。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灶具、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到202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2%以上。

推进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和低碳建筑,提升公共建筑能效,探索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将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实施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发展清洁取暖,加快工业余热、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

加快推进能源绿色转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逐步降低全市煤炭消费占比。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稳妥有序推进节煤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持续推进散煤治理工作,合理划定禁止散煤散烧区域。在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大力推进电能替代散煤,稳妥推进以气代煤。全面淘汰高污染燃煤炉具,实现高效、节能、清洁炉具全覆盖。积极实施民用散煤替代。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3.7%左右,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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