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01

来源:暖通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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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亳州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方案》,提到,

    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能源,争创能源综合改革试点。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引导新改扩建工业窑炉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到2025年,散煤基本清零。同步推进“减煤增气”,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有序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到2025年,煤炭消费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有序建设环境友好型集中连片风电项目,发展生物质能和其他新能源,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建设。到2025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499.45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8%左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推进城乡建设协同增效。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合理控制城镇建筑总规模,加强建筑拆建管理,提高绿色建筑比例。实施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推进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建设。适时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发展,引导各县区因地制宜推进热泵、燃气、地热等清洁低碳取暖方式。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各县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开工建筑面积的40%以上。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应用比例达5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统筹考虑减污降碳要求。(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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