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突出气候特点 分类推进建筑节能降碳

发布时间:2023-08-29

来源:暖通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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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科学合理控制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推动城乡建设领域顺利实现碳达峰,日前,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云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实施要求。

据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突出云南气候特点,分类推进建筑节能降碳。立足云南山地、河谷、高原气候以及5个气候区兼具的复杂地域特征,深入做好建筑节能工作,因地制宜推广适用的建筑节能低碳技术,提高建筑平均节能率,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

方案提出,全面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深化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力争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新建超高层建筑绿色建筑水平应达到三星级标准,鼓励其他建筑按照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降低建筑能耗和碳排放。2030年前,严寒、寒冷地区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夏热冬冷、夏热冬暖、温和地区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结合云南地域气候特征,因地制宜制定各类型建筑技术发展应用体系。加强温和地区建筑节能减碳技术研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强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试,提升设备能效,到2030年实现公共建筑机电系统的总体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0%。

持续优化城市建筑用能结构。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太阳能系统应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推进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到2025年,列入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县(市、区)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鼓励其他地区按照试点地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厂房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因地制宜推进空气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建筑应用,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等向电气化发展,到2025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55%,2030年超过65%。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到2030年电气化比例达到20%。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蓄冷蓄热、负荷灵活调节等技术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实现建筑用能端与电网供给端的智慧响应。探索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在满足用电需求前提下,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实现电力少增容、不增容。根据既有能源基础设施和经济承受能力,探索氢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供。

同时,要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建造方式。结合云南实际,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更多建筑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探索试点钢结构住宅建设,到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和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的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提高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广标准化、少规格、多组合设计。积极融入国家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加快智能建造关键技术装备集成应用,加大智能建造工程应用,推动既有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推动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智能建造产业基地。

大力推进绿色建造,加强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交付全过程统筹,推广建筑材料工厂化精准加工、精细化管理,到2030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比2020年下降20%。鼓励各类建筑工程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开展绿色建材示范工程建设,推进政府工程采购绿色建材,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在有条件地区推广木竹建材。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鼓励磷石膏、建筑垃圾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30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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