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手术室要求及日常运行维护

发布时间:2023-08-04

来源:暖通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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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手术室是指采用空气净化技术,把手术环境空气中的微生物粒子及微粒总量降到允许水平的手术室。手术室也可称手术间。

根据GB50333-20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要求:

表3.0.2-1 洁净手术室用房的分级标准

注:1 浮游法的细菌最大平均浓度采用括号内数值。细菌浓度是直接所测的结果,不是沉降法和浮游法互相换算的结果。

2 眼科专用手术室周边区洁净度级别比手术区的可低2级。

表3.0.2-2 洁净辅助用房的分级标准

注:浮游法的细菌最大平均浓度采用括号内数值。细菌浓度是直接所测的结果,不是沉降法和浮游法互相换算的结果。

3.0.3 洁净手术部内设置的辅助用房宜符合表3.0.3的规定。

洁净手术部用房的技术指标:

4.0.1 洁净手术部的各类洁净用房细菌浓度和洁净度级别除应符合相应等级的要求外,各类洁净用房的其他主要技术指标应按表4.0.1的规定设计。

表4.0.1 洁净手术部用房主要技术指标

注:1 负压手术室室内压力一栏应为“负”。

2 平均风速指集中送风区地面以上1.2m截面的平均风速。

3 眼科手术室截面平均风速应控制在0.15m/s~0.2m/s。

4 温湿度范围下限为冬季的最低值,上限为夏季的最高值。

5 手术室新风量的取值,应根据有无麻醉或电刀等在手术过程中散发有害气体而增减。

4.0.2 洁净手术部各类洁净用房技术指标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互连通的不同洁净度级别的洁净用房之间,洁净度高的用房应对洁净度低的用房保持相对正压。最小静压差应大于或等于5Pa,最大静压差应小于20Pa,不应因压差而产生哨音或影响开门。

2 相互连通的相同洁净度级别的洁净用房之间,宜有适当压差,保持要求的气流方向。

3 严重污染的房间对相通的相邻房间应保持负压,最小静压差应大于等于5Pa。用于控制空气感染的手术室应是负压手术室,负压手术室对其吊顶上技术夹层应保持略低于“0”的负压差。

4 洁净区对与其相通的非洁净区应保持正压,最小静压差应大于等于5Pa。

5 换气次数和新风量除应符合表4.0.1的规定外,还应满足压差、补偿排风、空调负荷及特殊使用条件等要求。

6 温、湿度不达标的不应超过5天/年,连续2天不达标的不应超过2次/年。

7 对技术指标的项目、数值、精度和变化规律等有特殊要求的房间,应按实际要求设计。

8 本规范表4.0.1中未列出名称的房间可参照表中用途相近的房间确定其指标数值。

手术室布局:

手术室的布局应符合功能流程和无菌技术要求,应 设有三条出入路线,一为工作人员出入路线;二为病人出入路线;三为器械敷料等循环供应路线,相互隔离,避免交叉感染。

1、严格划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各区之间应有门相隔。

污染区:更衣室(内有厕所及浴室)值班室、休息室、污物室、换鞋处。

清洁区:办公室、麻醉仪器室、复苏室、(敷料准备室、洗涤室、器械室、消毒室)。

无菌区:手术间、洗手间、无菌物品贮存间。

2、分设无菌手术间、一般手术间、隔离手术间。无菌手术间设最里面。隔离手术间设在手术部入口较近处。每一手术间限置一张手术台。

3、手术间与洗手间应分开。

根据GB50849-2014《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7.1.4 医院内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的机械送、排风系统应按区域独立设置。

洁净室空气调节:

1.新风:指室外空气-室外新鲜的未被污染的空气。

新风主要作用:

1)满足室内卫生要求,保持室内空气品质。

2)满足室内压力要求,补偿排风。

2.过渡季节:一般指大楼停止供冷、供热的时期,一般为春秋季节部分时期。

四管制空调水系统一般不存在过渡季节问题,二管制水系统过渡季节需配置备用冷源。

3.常用空调水系统形式:

4.常用空调风系统形式:

一拖一形式:一间手术室使用一台空调机组的形式。

百级、千级手术室及正负压转换手术室采用此种形式。

一拖二形式:二间手术室合用一台空调机组的形式。

万级、三十万级手术室可采用此种形式。

一拖三形式:三间手术室合用一台空调机组的形式。

万级、三十万级手术室采用此种形式。

5.空气三级过滤:

初(粗)效、中高效(亚高效)三级处理。

6.手术部空调系统设计:

1)手术部平面一般布局(污物回收);

2)手术部一般流程(人、物);

3)空调系统一般划分;

4)风量计算(新风量、循环风量、排风量);

5)压力梯度控制(正压、零压、负压);

6)噪声控制。

洁净空气处理机:

洁净手术室所采用的是专用于洁净室的洁卫型空气处理机,其机柜由铝合金型材框架与双面保温板构成,具有良好的密封性、保温性与防腐性。其基本组合包括三部分:(见空气处理机示意图)

① 混合、风机段:此段有新风口及回风口,风机将混合后的空气送入初中效过滤段;

② 初、中效过滤段:对空气进行过滤处理;

③ 表冷加热加湿出风段:对空气进行降温(夏)/加热(冬)、加湿/除湿处理,达到恒温恒湿效果后经送风口送出。

手术室送回风简单计算:

1.送风量:计算公式:Q=s×h×n

送风量Q(m3/h)=房间面积s(m2/h)×房间高度h(m)×换气次数n(次/h)

例:一间40平方米的万级手术室的送风量为:Q=s×h×n

=40m2×3m×22次/h=2640m3/h

2.回风量:计算公式:Q回=Q送–Q新

回风量Q(m3/h)=2640(m2/h)- 800(m2/h)=1840(m3/h)

3.回风口最小面积:S(m2)=回风量(m3/h)/回风口风速(m/S)/回风口开孔率/3600 (回风口风速不得超过1.6m/s,回风口开孔率为60%)

S=1840/1.6/0.6/3600=0.53m2

GB50333-20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要求:

5.1.2 洁净手术室应规定和控制室内医护人员的设定人数,设计负荷以设定人数为基础。当不能提出设定人数时,设计负荷可按以下人数计算:Ⅰ级12人~14人,Ⅱ级10人~12人,Ⅲ、Ⅳ级6人~10人。

GB51039-201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7.2 洁净用房的通用要求

7.2.1 应根据需要和可能选用洁净用房。

7.2.2 洁净用房(不含洁净手术室)在空态或静态条件下,细菌浓度(沉降菌法浓度或浮游菌法浓度)和空气含尘浓度应按表7.2.2分级。换气次数不应超过表7.2.2规定上限的1.2倍。

表7.2.2 洁净用房的分级标准(空态或静态)

注:局部集中送风时的标准。若全室为单向流时,局部标准应为全室标准。

7.2.3 Ⅰ级洁净用房的送风末端应设高效过滤器,Ⅱ级洁净用房送风末端可设高效或亚高效过滤器,Ⅲ级洁净用房的送风末端可设亚高效过滤器,Ⅳ级洁净用房的送风末端可设高中效过滤器。

7.2.4 洁净用房应采用阻隔式空气净化装置作为房间的送风末端。

7.2.5 洁净用房内不应采用普通的风机盘管机组或空调器。Ⅲ级、Ⅳ级洁净用房内采用带亚高效或高中效过滤器的净化风机盘管机组或立柜式净化空调器时,新风可集中供给或设立独立的新风机组。

7.2.6 洁净用房室内(不含走廊)不宜采用上送上回气流组织。

7.2.7 洁净用房的患者通道上不应设置空气吹淋室。

7.2.8 净化空调系统应在新风口、回风口和空调机组正压出风面、送风口3处设置空气过滤器。

洁净空气技术控制微粒污染的主要途径:

阻止室外的污染侵入室内:

1、净化进入室内的空气(空调系统);

2、保持室内的正压状态。

迅速有效地排除室内已发生的污染:室内的气流组织。

控制污染远,减少污染发生量:

1、净化进入室内的人和物(物品消毒灭菌,人员更衣);

2、处理已发生污染的设备物品(专用通道,室内物品消毒)。

洁净手术室管理要求:

1.净化空气处理系统:

空气净化处理系统内装有压差感应报警装置,当高效过滤器需要更换时,控制面板会发出声光报警提示,请及时与专业人员联系。

初效过滤器,应每两周至一个月取下清洁一次。

机柜内的初效过滤器是金属网状,可以定期进行清洗。根据外界环境情况可每月或每两周清洗一次。

2.分区管理

严格区分洁净区与非洁净区,加强对洁净区的保护。

运送病人的内、外平车必须严格区分使用。

严格区分洁污不同性质物品,按流程由专用通道运送。

手术室门、分区隔离门必须保持关闭。

严禁开门进行手术。

3.人员管理

医护人员应更换鞋、衣后进入洁净区,在洁净区必须戴口罩、手术帽。因故离开手术室,返回时重新更换鞋、衣后进入洁净区。

工作人员运送病人返回病房时,必须更换外出衣与外出鞋。

严禁任何人经由污物传递门进入手术室。

4.洁净手术室的消毒

手术室、内外走廊、辅助间地面每日用消毒剂拖地,随时清理地面污物,保持地面清洁、干燥。

手术室内无影灯、操作台、手术床等在术前术后用消毒剂擦拭。

洁净手术室不需要采用紫外线或福尔马林进行空气消毒(特异性感染手术除外)。

每月对手术室进行全面卫生清洁一次。

洁净手术室的沉降菌检测方法:

采样测点举例:中心区5个采样点;净化送风天花双对角线及中心布置周边区8个采样点;每边内布置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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