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式清洁取暖

发布时间:2022-07-01

来源:暖通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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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联合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范围为黄河干支流流经的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9省区相关县级行政区,国土面积约130万平方公里。

《规划》在扎实稳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方面提出,通过技术优化和经济政策支持,持续巩固清洁取暖改造成果。到2025年,山西、陕西、河南、山东等省完成平原地区城市散煤替代。西宁、兰州、银川等城市重点在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县城开展散煤替代,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面实现清洁取暖,逐步提高清洁取暖率。推进上游青海、四川沿黄河县城集中供暖设施建设。

《规划》明确了两个清洁取暖改造工程:一是陕西关中地区散煤治理与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实施规模以上工业燃料煤削减和节煤改造工程,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积极推广集中式电取暖、蓄热式电暖器、空气源热泵等。实施燃煤集中供热站清洁化改造,鼓励热电联产项目富余热能延伸利用。到2025年,陕西省实现削减散煤200万。

二是沿黄河地区集中供热工程。大力发展集中供热,鼓励发展超低排放热电联产和供热锅炉。煤改电、煤改气优先采取集中供热方式,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式清洁取暖。

在大气治理方面,《规划》要求实施焦化行业深度治理工程,压减炉龄较长、炉况较差的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推进实施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肥、煤化工等行业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工程,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推进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淘汰一批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开展关中地区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治理和清洁能源改造,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环节无组织排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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